只有先在不同的销售渠道上,把自己的产品全面铺开,宣传造势才会有作用。
否则,人家看到了你的宣传,然后,去找你的产品,结果市场里根本没有,岂不是起不到任何作用?
然而,美国李氏,在国内根本就没有销售,可以去什么地方铺货?
专门去建一条自己销售渠道吗?费用还在其次,时间呢?
恐怕时间上也根本不允许!渠道建设绝不会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
只能是借用别人现有的渠道,兰奇和国内李氏,就是最好的选择,也来的最快!
可是,这样做,王兰奇和李周、杜朝阳会同意吗?
人家可是只在你美国市场上,销售联合商标的产品,并没销售人家自己商标的产品。
想这样做,两人估计,自然也要在美国,对等开放美国李氏的销售渠道,给人家的自有产品。
然而,这显然会直接冲击美国李氏自己的商标。
相当于给美国李氏自有产品,直接引进了两个竞争者。
随着人家自己销售渠道的建立,应该早晚也会是这样的结果。
那时,美国李氏一样可以借用人家在美国建立起来的渠道,跟雪莉的合作是一样的。
李玉和陈杰两人,充分讨论这个问题。
最后还是决定,只能是先以联合产品的形式,进入国内市场。
不论是王兰奇,还是杜朝阳恐怕都更容易接受。
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美国李氏跟兰奇有一个联合产品,而国内李氏和雪莉,又有另一个联合产品。
在美国的做法,是这两个联合产品,都可以在雪莉以及美国李氏销售。
如果想在国内市场上,炮制美国市场中的做法,那么,就需要四家坐下来谈。
李玉两人估计,在美国市场中可以这样做,国内市场中也这样做,估计大家也应该会同意。
然而,两人也都知道,仅仅靠他们两人推动没用,还是要等大家一起商量后决定。
来找王兰奇以前,两人把这些事情都从头捋一遍,功课都已经做足!
现在来王兰奇这里,先跟王兰奇讲清楚,再想办法找雪莉和杜朝阳沟通。
这恐怕急不来,只能一步步走!
周明的订单,要解决一锤子买卖问题,也是需要王兰奇帮忙的。
同时,既然已经决定把这张订单,先做成联合产品,自然要跟王兰奇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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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李玉看着王兰奇说:
“王总,如果您没意见,那么,我们的联合产品,就从您的内销渠道上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