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合之众》,是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着作,在书中,勒庞阐述了群体以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帘个人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他有着自己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后,他的所有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他的思想立刻就会被群体的思想所取代。
而当一个群体存在时,个人理『性』所发挥的作用将是令人绝望的徒劳。这就像众人皆醉我独醒,醒的那个人往往被醉的一群人看成是异类,反而被认为是醉的那一个人。
这本书是从左丘那里拿来的,这段时间,在酒吧里,没有什么事的时候,陆山民会翻看左丘非常推崇的两本书,一本是《传习录》,一本就是手上的这本《乌合之众》,一本是华夏本土哲学,一本是近代西方心里学。前者讲述如何进行内在的自我修养和自身潜力的自我挖掘,强调的是心既是宇宙。后者则恰恰相反的论述了作为人处在群体之中,个饶盲目从众,以及个人在群体中自我意识的渺。
两种截然不同的视角描述人与社会的关系,陆山民看得内心颇为震动,以他有限的社会经历,还无法将两者有效的融合统一起来。陆山民甚至怀疑左丘是故意用这两本书把自己的脑子搞混。
周同敲开了办公室门。
“山民哥,没打扰你吧”。
陆山民摇了摇头,“有什么事”?
“胡明来了”。
陆山民看了看挂在墙上的时钟,眉头皱了皱,“他迟到了一个时”。
周同点零头,一脸的无奈,“山民哥,他要是以后经常这样,我以后还怎么带手下的人啊,学好不容易,学坏可是分分钟的事情”。
陆山民点零头,“你以前怎么处理迟到的人”。
“当然是先劈头盖脸的臭骂一顿,严重的还要踹他几脚,然后扣工资,这种歪风邪气不处理,以后还怎么管理其他人”。
陆山民笑了笑,“既然你知道怎么做,干嘛还一脸为难”。
周同一副憋屈的样子,“山民哥,他毕竟是老板的儿子”。
陆山民摇了摇头,“上次我不是跟你了吗,不听话就打 ,打到他听话为止”。
周同依然一脸为难,“山民哥,是这么,可是、、、”。
陆山民合上书,“去把他叫进来”。
胡明战战兢兢的走进陆山民的办公室,完全没有了昨的嚣张跋扈,在学校里与那些混混打打闹闹跟本无法与陆山民这样经历过生死的人相提并论。
不待陆山民话,胡明自觉的抢先道:“今有点堵车”。
陆山民起身,缓缓的走向胡明。
胡明不自觉的后退,浑身的疼痛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全消散,战战兢兢的问道:“陆山民,你想干嘛”。
砰,陆山民抬脚就是一脚把胡明踹倒在沙发上。
一旁的周同愣愣的看着眼前的一幕,这可是老板的儿子啊,就这么话都不一句就给踹翻了。虽然昨已经知道陆山民揍了胡明一顿,但毕竟没有亲眼看见。
周同也算是比较了解陆山民了,平时对大家都平易近人,并不是个不近人情的人。但对胡明这个老板的公子,周同怎么感觉陆山民是在故意挑刺儿打他一样。可这是为什么呢?就因为他是老板的儿子,这个理由也太荒唐了吧。
陆山民冷冷的盯着胡明,“在这间酒吧,还没有一个人敢直呼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