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娘终有一日是要嫁人的,如果挽的发髻好看,夫君喜欢,这日子也会过的舒坦一些。”秋玉秀摸着她犹如丝绸一般顺滑的发丝,有些羡慕,一边让秋冬帮她挽发,一边说道,“尤其是世家大族,规矩极多,女子出嫁前,出嫁后挽的发髻都是不同的,而且出嫁后也有很多礼仪规矩,等日后到了盛京,我让晋国公府的嬷嬷教你礼仪。”
明歌眼睛微闪,问道:“女子为何一定要嫁人?我阿娘说,一辈子不嫁人也是可以的,只要有子嗣能继承家产就好。
无论是挽发也好,嫁人也好,应该都是因着自己喜欢,而不能因着别人喜欢。”
秋玉秀和丫鬟闻言呆滞,连忙说道:“阿弥陀佛,这话你到了盛京,千万别说,你不知晓,盛京那些士大夫最是迂腐守旧,若是听到你这样大逆不道的言论,怕是会写千字文来驳斥你。”
秋冬拼命地点头:“我们女子生来就该是依附郎君的,不然会被娘家嫌弃,也无法在夫家立足。”
明歌挑眉,笑吟吟道:“我才不要当这样的女娘,我要一日看遍盛京花,要喝盛京最烈的酒,要看最美的夜景,娶世上最好的郎君。”
秋玉秀和秋冬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昳丽多姿的画卷,忍不住想,若是活成那样,该是何等的精彩,但是别说女娘,就算是郎君,也大多做不到的。
“说错了,应该是嫁世上最好的郎君。”玉秀县主掩口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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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歌弯眼,没有反驳,看着秋冬巧手帮她挽了一个坠马髻,她捡起窗台前的一朵蔷薇花,别在发髻上,说道:“走吧,我们去逛一逛附近的城镇。”
三位女娘叽叽喳喳地结伴出了房门,正好遇到站在院子里交代事情的风眠洲。
到了驿馆,风眠洲便派人去跟泉城的部下联系,虽说谢氏与风氏交好,但是他离开盛京已久,朝堂变化万千,诸事还是小心为好。
“眠洲哥哥。”玉秀县主看见他穿着黑色锦袍,气宇轩昂,清俊的面容多了一丝沉稳和冷峻,忍不住芳心乱跳,娇滴滴地喊了一声。
以前眠洲哥哥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