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乱碰。”他声音暗哑,伸手攫住她的小手,一碰触身子陡然一僵,那种冰冰凉凉的感觉让他忍不住渴望更多。
风眠洲脸色微变,松开她的手,后退了一步,视线落到别处,说道:“寄到哪里?”
他一直知道她偷偷给大月国的人攒特产,这世道动荡不安,就连世家大族都说倾覆就倾覆,很多时候避世隐居反而是一种好事。
大月国这样很好。
“寄到南阳郡的驿馆,会有人去取的。”明歌见他犹如被烫到了一样,对自己避之不及的模样,撇了撇嘴,毛病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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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洁癖,还爱挑剔,她就戳了他一下,就生气了!
小气鬼!
风眠洲:“嗯。”
“一定要寄到哟,我会写信回去核实的。”明歌叮嘱道。
风眠洲没有再说话,眼眸垂下,只看到她襦裙的一角以及如云如瀑的长发,许是刚刚沐浴完,她身上香气更甚,她这些年生活在山里,不太懂男女大防,整日接触的都是小兔子小野鹿鹦鹉什么的,不知道她这样的美貌对于男人的杀伤力。
这两日他已经确认,师兄对她别有心思,只是藏的很深,唯一庆幸的是,师兄的选择一直都是权势。
“今日,师兄与我说,林府对我们友好的有些不合情理,让我们多加小心。”
明歌闻言,冷笑了一声:“我看你才要多多小心你那个好师兄,不是什么好人。”
风眠洲闻言抬眼,皱眉道:“怎么说?”
明歌走到桌子前,倒了一杯茶水,灌了下去,说道:“野心太大的人,大多断情绝爱,我听说你们也不是真的拜山门的师兄弟,他是朝廷权贵,你是世家公子,若有一日你们利益相冲,他定然比你狠心。
当初我看上你,就是看在你跟小花它们睡一个被窝,身受重伤都没有欺负我的小兔兔们,看你心软才救你的!本来是要将你拎回来鞭尸丢进血月潭里喂鱼的。”
风眠洲低低笑出声来,神情放松下来,想起那段惨无人寰的日子,他沦为跟兔子抢窝,抢食物,虽然惨淡,但是如今想来竟然也是一段美好的日子。
“你最是爱干净,定然不会丢尸到血月潭,污染了你那一潭底的珠玉明珠,也 不会拿脏东西喂潭里的雪鱼。”
明歌笑盈盈地凑到他跟前来:“你知道就好,我对你很好吧,是不是很好,所以你可一直都要这样清冷高傲,不要被那些利欲熏心的人污染了,那我就不喜欢你了。”
风眠洲心跳陡然加速,脸颊隐隐发烫,不知道是被她小脸晃的,还是被她话里的意思惊到的。
“你,喜,欢,我?”声音低到不能再低,哑到不能再哑?
明歌踮起脚尖,友好地拍了拍他的肩头,弯眼说道:“喜欢呀,比喜欢小花还要喜欢!记得帮我寄特产,用最快的马!”
她说完,潇洒地摆了摆手,然后美滋滋地回去了。
风眠洲目送着她身影消失在雪夜里,在窗前站了许久,然后低低地自嘲地笑出声来,这样没心没肺、舌灿莲花的女子,在她心目中,他跟她捡来的兔子是一样的。
明知道是这样的喜欢,他却依旧觉得有些甜。
如果不是他,他希望明歌一辈子都不懂情爱滋味,不懂真正喜欢一个人,是何等的魂牵梦萦,牵肠挂肚,那种喜欢胜过世间的一切。
*
从姑苏到盛京,坐的是林家的商船,走的是内陆水道。
一上船,盛京那边就传来了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