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0章 随身带个图书馆

“咳咳,这两种植物差的有点太多了,我本来以为我想把小麦和玉米进行一定程度的杂交,就已经够离谱的了,看来我还是低估你了啊!”

如果说在人类对植物的驯化历史上,有哪种植物?变化的最为离谱的话,那就非玉米可数了。

最早的玉米别说是一株之上结出多个玉米棒子了。你甚至在它上面找不出来任何和玉米棒子相似的东西。

对标玉米棒子的,是只有一排坚硬果实的东西,看起来也就人的手指大小,在这个穗子的两侧,像是错落不齐的牙齿一样,排列着它的种子,唯一和现在的玉米有些接近的大概就是它的长杆儿了。

有一种说法认为,古代的人类种植这东西主要目的其实是为了吃它的秸秆,就好像是甘蔗一样,包括现在玉米的秸秆儿如果咀嚼的话也是有一定的甜味儿的。

后来因为发现了少量果实也是可以顺便吃的,所以才一直栽培,花了数千年时间,才让古代完全和现在玉米沾不上边儿这玩意儿,变成了一个比鸡蛋稍微长一点儿的棒子,到了这种程度,除了节子比现在的少之外,其他方面看起来已经差不太多了。

后续种植这玩意儿的人一代又一代的改良,这才终于让玉米的果实变成了现在又大又饱满的样子,也成为了当今产量最高的作物之一,这几乎可以算是人类改良的最为彻底的植物之一,而这某种层面上也意味着这种植物拥有着极高的潜力。

蓝诺的改良思路,听起来并没有那么激进,这让弗兰克李有些失望,但很快他就听到了一个让自己十分感兴趣的思路。

小主,

“这次的项目的时间有限。我没时间让玉米和小麦的杂交品种完成一次完整的生长周期,因此我们的目标并不是研制出一种杂交后的植物种子,而是一种可以通过像喷洒农药一样喷洒,直接让小麦变异的药剂。”

弗兰克李眼前一亮,这才算是比较有挑战性的任务,他对这个很感兴趣。不过,突然发现如果任务变成这种制造药剂,他的天赋的效果就大打折扣了。

生物学家可以从一种生物的基因之中提取出一部分来加入到另外一种生物的基因之中,弗兰克李轻易就制造出来了各种各样的变异生物,正是因为这种极其方便的能力。

只是在此之前他看不到基因,所以只能靠着瞎蒙,碰运气,看自己能不能搞出来合适的植物,但现在就不同了。

“首先我们要确定我们所需的基因在哪里,这需要通过简单的基因测序完成,我教你如何用电泳法进行测序,正常情况下,就算是我们掌握了正确方法,想要完成一种植物的测序也需要近乎一年的时间,但你现在是生物学家,可以将一段段基因截取出来,并且通过杂交短时间内就判断出他们的作用,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基因测序,只需要找到我们所需要的那一段,并且测出他前后一小段区域的基因就可以了。

想要制作我说的那种药剂,我们除了找到相应的基因测序之外,还需要一种对植物伤害不大的病毒或者细菌,并且需要一些病毒的逆转录能力。

简而言之就是将基因插入到宿主的遗传物质中的能力。不要以为这是生物学家的专属能力,自然界之中进化出来的许多细菌,病毒都有类似的能力。这也是最关键的。对植物整体进行基因改造的步骤。

以往我们对植物进行改造的时候,都只能改造他的种子,如此让新一代生长出来的植物获得我们想要的性状,而对已经长成的植物基本是无可奈何,只能够依靠嫁接或者杂交之类的手法进行对植物本身或者是子代的影响。

但如果可以依靠病毒的逆转录,直接对植物体内绝大部分的细胞进行基因改造的话,我们就可以达成对植物整体的改造。

而这一步是对人体或者其他动物进行基因改造的基础,人的细胞的分裂能力比起植物还要更差,如果一个人已经成年,即便是将他的干细胞全部转化,等待他的新陈代谢,将他体内的体细胞全部改造完毕也时几乎不可能的,我们是必须要借助病毒之类的力量,才有可能让他们感染每一个体细胞,然后将我们所需的基因植入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