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Tompson/Center出品的Contender,由胡桃木削成的枪夹和枪柄中嵌着十四厘米长的枪身,使人不由联想起一柄收在鞘中的短剑。
除了必备的扳机和撞针之外,从外表看甚至看不出纹路和枪膛,外形相当简洁,类似于中世纪末期的火药枪。
而实际上这把Contender是一把单发式步枪。因为这原本是被用作射击比赛的。而切嗣为了使用特制的魔弹,更换了它的枪身,并在撞针上施了魔法。
它使用的是30.06毫米口径的Springfield狙击步枪弹。而这种子弹无论从尺寸还是威力来说都与步枪子弹的概念相去甚远。与大型军用来福枪的0.308英寸温彻斯特弹相比,30.06的威力还要更胜一筹。
而相比沙漠之鹰所用的马格努姆弹,30.06的威力则更是显露无疑。
不过作为随身携带的步枪,只能说它的火力过于强大了。
所以,枪真正的威胁,不在于火药和弹头所发挥的物理破坏力。
与枪一同放在箱子里的,还有两发专用弹。弹头中封有切嗣亲自从身上采下的骨粉。当一枚封有切嗣魔力的子弹被射出后,这枚魔弹会转而攻击名为“切嗣”的魔术师。可以说,这是一种模拟装备。
因为魔术师们只固执于魔术,所以电子制品就成为了他们的盲点。这是一个很好理解的普通道理。所以会有一大半的魔术师,因为暗视镜和热源感应仪而丧命。但这只是理论上的结果,不能排除有意外情况。因为尚有不少魔术师不属于“普通”魔术师。当遇到这样的对手,切嗣就将他称为“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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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无法对其行使现有策略的“强敌”。那切嗣也只有以一个魔术师的身份,用尽所知的一切秘术去与其抗衡。而那时,或许手中的这把Contender就是唯一的胜算。
切嗣边收回自己的思考,边从箱子中取出Contender。无数次被切嗣手中汗水渗透的胡桃木枪柄,摸起来还是和九年前一样顺手。
持枪的感觉却已经非常陌生了。他静静的收拢手指。让枪与手骨契合,仿佛枪就是自己手臂的延伸部分。
用食指打开保险下面的轴,枪身便猛然向前倒去,露出了弹仓。
从箱子里取出一枚魔弹,滑入弹仓,利用手腕的挥动将它关闭。弹药与枪的重量共有两千零六十克,这个重量对于切嗣的右手来说,实在是太过熟悉了。
触感如此的熟悉,切嗣想到自己早已习惯与这杀人凶器共处,不免胸中涌起一阵苦涩。而自己的双手,是否还能完整的回忆起妻子和女儿的温暖。她们的脸颊是那样柔软,手指是那样纤细,而切嗣是否还能记起这份温情。
切嗣从箱中又取出了一发弹药,试着重演当年他完美熟练的填弹技术。开启弹仓,取出弹药后反手将子弹滑入弹仓,随即甩动手腕将枪膛关闭。
所用时间不到两秒。
但还是大不如从前。
是‘邪念’使动作变得迟缓。
“……不行了。”
“是。”对于切嗣自语般的自我讥讽,舞弥的认同脱口而出。切嗣当年的身手她是最清楚的。
切嗣将填人枪中的子弹取出,又捡起落在地上的一发子弹后,将它们重新放回了箱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