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喜欢电竞,也没有那些所谓的情怀。
他在小战队里做打手,配合赌场老板做庄。
只要有钱,他什么都干。
本来就是一个烂人,早就什么都无所谓了。
可直到一年前,遇到了郭琛琛。
这个有点自来熟,总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来转去的半大的孩子,和他遇到过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
长得高高大大,看起来却像一只蠢蠢笨笨的狗崽子。
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很亮,清澈见底的瞳孔里,半点不藏对他的喜欢。
喜欢?
最初看到郭琛琛眼睛里,表达是这个词语的意思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
后来他没忍住问了这只总在他身边晃悠的小狗崽,到底为什么总跟着他?
狗崽说,因为喜欢你啊。
他记得当时狗崽崽眼睛比平日里都亮,笑的比平日都甜,温热绵软的小狗爪子也情不自禁地握住了他的手指。
冷与热赫然间触碰。
他被吓了一跳,慌忙抽手逃开。
喜欢?
这就是喜欢吗?
喜欢他什么呢?
他有什么值得喜欢的?
怎么会喜欢他呢?
心热了。
眼也热了。
手上那被狗爪爪印上的地方,也越来越烫,烫得整个手掌发疼,发痒。
他一遍又一遍地用冷水冲洗,可被狗崽握过的手指,变得越来越烫,越来越烫,越来越烫。
最后烫进心里,烫进骨头里,变成了另一个烙印。
他想。
再打完这半年的比赛,就能还清所有的债了。
他想。
再也不去管父亲了。
他想。
再打完这半年的比赛,就宣布退役。
他想。
狗崽崽很喜欢这个职业,所以最后还得去请求这些人不要把他打假赛的事说出去。
他想。
不死了。
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