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明瑞打开盒子。

那里头,是一张信笺,以及信笺之上压着的一朵刚刚采摘下的栀子花。

“花不尽,月无穷,两心同。此时愿作,杨柳千丝,绊惹春风。”

卞明瑞的神色一柔。

还有两日,便是乐锦的生辰之日了。

两个月前,乐锦曾带着他偷偷去了西郊的一处宅子。

那是一处极为普通的民宅,甚至算得上有些寒酸了。

但乐锦告诉他,这间宅子是属于她的。

“乐锦是贱籍,按大雍律是不能拥有任何私产的。这间房子,是在乐锦曾经的一位姐妹的名下。她运气好,脱了贱籍,有了能够托付终身的良人。彼时在香坊中,我们二人有着相互扶持的情谊,所以后来她问我可有什么心愿之时,我说,我想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宅邸。于是,我用攒的银子置办了这出宅邸,放在了那位姐妹的名下,闲暇时香坊看得没那么严,我也能过来待上片刻。”

绮陌香坊的姑娘们,日常是可以在坊外行走的。

香坊也不怕姑娘们逃跑。

一则,她们都是贱籍。

大雍律法有规定,贱籍之人只能在所属郡县中指定的管辖地进行活动。

像绮陌香坊中的姑娘,她们的郡县管辖地便是香坊,除了宛陵的各种香坊和秦楼楚馆,她们哪里都不能去。

若是逃了,可让官府帮忙追捕。

而贱籍逃跑,被抓到后是要施加刖刑的。

即为,斩去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