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姑娘莫怕,我是好人。”
樊秀沉默不语,坐在石头上揉着腿,眼神躲闪。
现在有些尴尬,毕竟是赵云的青梅,李悠不可能与她同乘一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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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既有腿伤,还请上马引路,我为姑娘牵马。”
樊秀有些不愿意,但腿疼痛难忍,又看了看手上的汤药,点点头。
“那就有劳了。”
可现在又一个难题,她怎么上去?这追风腿高脚长的,比她都高,樊秀也意识到了。
李悠想了想,这是云哥的女人,抱她上马是不可能的,让她踩背也能接受,“樊姑娘可踩背,我拖你上去。”
樊秀哪里肯,推脱间,追风趴了下来。
……
一路二人无话。
哎,这都什么事儿啊,这云哥也太不解风情了些。
历史上赵云也是很晚才娶亲,一个男人不好女色是品德,但不近女色就有些奇怪,还有野史记载,云哥其实不是云哥,而是云妹。
内容极其夸张,且说的头头是道,如果不是看到赵云有明显喉结,他就信了。
喉结?………
目钊那丫头当初不是也有喉结?
嘶,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李悠越想越离谱。
樊秀一路指引,看到了赵云,见他一脸焦急又不知所措,樊秀也迅速下马帮忙熬药。
赵云拉着李悠进了卧房,一进去,一股腥臭扑面而来。
床上躺着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已经咳的有气无力,感觉随时可能一命呜呼!
现在是半昏迷状态,如果不是身体强健,估计早就没了。
左右看了看,得,赵家两光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