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的女知青被人非礼,对方还是干部子女,人家父母也找来了,社长不敢懈怠,更不想受牵连,听了金盛江的汇报后,当即命令人武部的同志去抓人......
刘军被抓时,不停嚷嚷他没罪,说他和李香芸是真心相爱,才睡到一起的。
人武部的同志不听他的辩解,绑了人就往公社拖。
真被带去人武部,刘军知道他肯定凶多吉少,为了给自己博一个生机,万一不行,就和李家“同归于尽”。
去公社的途中,刘军只要看到人,就大声说他和李香芸的事,还说公社领导和李家官官相护,仗势欺人,为了破坏他的姻缘,要把他灭口等等。
刘振海见公社那边不接受他们的说辞,反而来抓人,担心受连累,决定把水搅浑,让李家吃下这个哑巴亏,也没有精力来对付他,安排了村里几个长舌妇出去和人唠嗑。
很快,刘军和李香芸的事就传开了。
但大家听到的,是一对恋人因父母嫌贫爱富的老观念,被迫分开,男方还被刻意针对,抓去关着的故事......
刘军被抓到公社后,李国强看见他那猥琐的样子就来气,抄起棍子朝着他一顿猛打,废了他的下体和一条腿,并要求公社给他定一个敌特的罪名,拖去枪毙。
社长不同意,说陷害群众,一旦被人举报,他轻则丢官,重则面临牢狱之灾。
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抓人,并允许李国强打人,已经给足了面子,让他栽赃陷害,绝不可能!
按照刘军的罪行,顶多罚去采石场服刑十来年,李国强要是不满意这个处罚结果,就去法院告刘军,让律法来裁定。
通过法院,大家不都知道他女儿那些不堪的事了?
李国强不愿家里的丑事,被宣扬的人尽皆知,只好心有不甘的接受了社长的提议,将刘军送去采石场服刑十三年。
盘算着,采石场的工作环境恶劣,经常发生事故,到时买通一两个囚犯,让刘军意外身亡也是一样的......
处置好刘军,李国强要求清查小刘村的账目。
香芸说了,刘振海故意针对她,还不把自己放在眼里,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不给点颜色瞧瞧,怕是永远不知道,有些人是不能得罪的。
李国强把从李香芸那听来的,刘振海忽悠知青,没钱建知青点的事转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