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书房里的交谈自然是不欢而散。
今天是容家的家宴,容忠祥另外三个儿子,都提前回来。
尤其是这半年在外面东躲西藏的容煜,黑了瘦了。
身上穿着哪怕以前丢在地上,他也不会多看一眼的棉服。
就这一件衣服,还花了他两三百呢。
在外面流浪了小半年的容煜回来,身上那股令人讨厌的纨绔世子哥味道,已经被冲散许多。
更因为他穿得廉价,看起来就像一个在工地搬砖的底层劳动力。
他坐在价值百万的沙发上,也不管自己身上的灰会不会将沙发弄脏。
容煜翘着二郎腿,让佣人多上一些果盘小吃,几个哥哥轮流进老爹的书房开会的时候,他就在下面胡吃海喝。
“小少爷,要不您换身衣服吧,今日祭祖,您要是穿这样,夫人看到会心疼的。”
容煜屁股一撅,扭到另外一边,他还记得当初他手臂骨折的时候,佣人对容珩唯命是从的嘴脸。
而且不换下这身衣服,他早有自己的打算。
“我就不换,去去去,别管我。”
容煜连着往嘴里塞了两个蟹黄包,鲜香的味道从中散开,弥漫进整个口腔。
真爽。
他一边吃,心里却在腹诽。
这小半年自己在外面受了不少的苦,而始作俑者容珩,吃香的喝辣的还传各种绯闻。
还有自家老爹,竟然对自己不管不顾。
真是偏心的没边了。
容启墨从楼上下来,他妻子在他身边,穿了一身旗袍,外面套着貂毛披肩,耳边是圆润亮泽的珍珠耳环,看起来雍容华贵。
“老四,这都多久没见了,你受苦了。”
温庭珺满脸关切的看着容煜,伸手拍在容煜的肩膀上,然后捏了捏他的骨架。
“你看看,煜真瘦了。”
“就只剩些皮包骨了。”
容启墨嗯了一声,弟弟比他小十四岁,他们感情一直很好。
“快过年了,怎么还穿这么薄的衣服?”
容煜拢了拢袖子,“挺好的,这已经是我最好的一件衣服了。”
容煜故意穿这件衣服,打的什么主意谁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