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炷香。
抖如筛糠。
两炷香。
汗如浆涌。
等到李桃歌变成了雪人,鼻尖白雾越来越浓厚,右臂几乎失去知觉,这才放下枪,大口喘息几次之后,交于左手。
习武一道,讲究的是循序渐进,练气之前,先练骨,练血,练皮,骨血皮不稳,无法叩开第一境观台大门,纵然是天纵之才,也要一步一步升品跨境,偶有平地起惊雷的妖孽,在历史长河中犹如昙花一现。
李桃歌体内有多处暗疾,尤其是强开观天术,导致元阳外泄,按理说早该死翘翘,可除了感到乏力之外,并没有其它隐患,李桃歌琢磨着,该不会是年富力强暂且压下,等到下次受伤时一并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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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呢。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
死就死。
没死之前,姑且先学会技艺傍身,想在边疆立足,靠的可不是阴谋算计。
杀人技,亦是救命法宝。
李桃歌看似平和,实际有股子犟劲,当初入宫时,敢指着芒鞋宰相冯吉祥破口大骂,试问天下英雄,有几人具备如此胆魄?
习武时也是如此,头次举枪,就把自己给举晕了过去,李桃歌醒来后洗了把脸,第二天照旧,晕是不晕了,时间也与日俱增。
喘匀气息,李桃歌将长枪交与左手,依旧是简简单单的平举,依旧是脊梁绷的笔直。
老孟说过,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想要把枪练到炉火纯青,几十年都未必能做到。那些用剑作为兵器的憨货,看起来风流潇洒,上了战场,人和剑一同丢出去,连胡蛮的马都碰不到,一丈以外就被长兵器穿成了肉串,要多拉垮就有多拉垮。
普通士卒,一般会挑选长刀作为趁手兵器,蛮子儿时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岁数稍微长些则射狐兔。生在马背,长于马背,无论男女,无论老幼,都能骑烈马,挽强弓,举国皆兵。
长刀,则是迎战蛮子骑兵的最大杀器!
李桃歌独爱枪。
因为便宜。
吃百家饭长大的少年,对于身外之物格外吝啬。
打造一杆枪,最多需要两斤精铁,长刀则最少需要五斤,李桃歌精打细算惯了,虽说这笔钱不用自己掏,但国库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又不上阵杀敌,用枪还是用刀,只能耍给马儿看,所以能省则省。
练完枪,李桃歌随手抱起门后散乱的兵刃,放进木筐中,又去马厩牵了一匹老马,走出大营。
日日操练,免不了磕磕碰碰,帮袍泽修补兵刃,也是李桃歌主动请缨,反正订购马掌需要常去铁匠铺,一并代劳了。
镇魂关不仅有兵卒驻守,还有大量家眷,加上唯利是图的客商和走投无路的游侠儿,世代繁衍生息,形成了鱼龙混杂的局面。
都是人精,自然没那么太平。
关外乱,乱在血雨腥风,关内乱,乱在人心叵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