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一时间陷入了沉默。只能听到外间哗啦啦的水流声和瓷杯瓷勺偶尔碰撞发出的清脆悦耳的声音。
“你。”
“你。”
“你先说。”何弦抬头看了一眼沈蝉,视线又迅速转移到脚尖,双手不停地在膝盖上摩挲着。手心已经冒出了湿乎乎的汗液。
明明已经去过了三年,可是再次看见她,何弦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加速,手心冒汗。
沈蝉看出何弦的窘迫,赶紧开了口:“何大哥还在C市交响乐团?”
有人说谈论工作,天气是打破尴尬的最好话题。
“我三年前就辞职了。在欧洲呆过一段时间,后来落脚在纽约交响乐团。”
何弦缓缓地说。他的声音那么温柔,那么与世无争,仿佛一线清泉,冲淡了三年前那场爆炸留在人们心中的浓墨重彩。
“真巧,我最近一年也在纽约实习。”
沈蝉有些小兴奋,一想到可以他乡遇故知,毕竟让人快乐。
“嗯。”何弦答应道。哪里是巧合,分明是他最后从何欢那里拐弯抹角地打听到了沈蝉的实习城市,然后连夜搭飞机飞到了纽约。就为了偶尔能在纽约第五大道、一家叫“corner”的咖啡厅落地窗外、看沈蝉一眼。
”每周三中午,她都在那里喝咖啡。”他还记得何欢对他说这句话时意味深长的眼神。
那时的何欢未必不想让何弦趁机拿下沈蝉,这样至少沈蝉不会孤零零一个人、在失去了爱人、孩子的同时还要失去故乡。
可何弦过不了自己内心的那道门槛。
当陆晏璋拿枪指着他时,他丝毫没有害怕甚至犹豫过,然而当陆晏璋的死讯传入他的耳朵后,何弦忽然就感到了莫大的沮丧。
陆晏璋死了,沈蝉的心此刻一定千疮百孔,这时自己无论对沈蝉做什么都有趁火打劫之嫌。
所以,在沈蝉出走南加州大学后,何弦也默默地辞职离开了。
不能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至少可以生活在同一个国家。
不能表明心迹,至少可以静静守候。
“嗯。我给你的口琴你学会了吗?”
何弦忽然没头没尾地问道。
“啊?”
沈蝉楞了一下,才想起来何弦曾经送过她一把银色的口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