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锋矢对阵

一个个身影,分开人群,缓缓走到了校场中央。秦重眼角一热,不由自己跨步而出,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加上秦重,正好一队十人。

秦重的身边,是一群久历沧桑的老兵,头发花白,人人有伤。

但是,冲天的杀气,却好似千军万马。

黑大汉来自边军,自然久历过战斗。军中老兵,他岂会认不出?只看他们的站姿,就让黑大汉眼皮直跳。他是羌人,虽心在大宋,却瞧不上大宋骑兵。言语上的羞辱,自然是免不了的事。然而今天,他似乎捅了马蜂窝。

但是此刻,他代表的是康定军。硬着头皮上,也绝不能认怂。

“来。”黑大汉不敢嘲笑老兵,大喝一声,列开了阵势。

“上马。”老鬼一声喝,纵身跃上战马。

双腿一夹,当先跑动了起来,秦重等人紧跟着老鬼,缓缓绕场而行,来到出发地点。此刻,两方相距百五十步,正是骑兵加速的距离。

老鬼棒杆一举,大声喝道,“锋矢,秦重为锋。”

“秦重听命。”秦重抱拳,大声应道。

“贺五儿,樊昌为刃。”

“贺五儿听命。”

“刘厚居中。”

“刘厚听命。”

“众位兄弟,协力杀敌。”

“杀。”一声齐吼,催马开始小跑。三四个呼吸,已经调整好阵型。

老鬼以秦重为锋,就是将指挥权,交给了秦重。他和贺五儿为刃,侧居秦重左右。他们俩的任务,就是保护箭锋。而秦重不必考虑两侧,只需勇往直前。

这就是锋矢阵,最锐利的冲阵。

不顾生死,冲破敌阵。

眨眼间,已到百步距离,秦重斜举棒杆,猛地向前一指。

这是冲锋的命令。

十人动作划一,身子伏在马鞍,骤然加速。

大地轰鸣,尘沙飞扬。全场军兵都站了起来,屏住呼吸,望向那一道一往无前的箭矢。军兵不由自主,握紧了拳头,神情肃穆。

这才是沙场的气势,仅是远远看着,已神为之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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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大汉也摆出了锋矢阵,亲身为锋,怒吼着直冲而来。棒杆夹在肋下,斜斜向下,这是长枪冲阵的用法。利用战马的冲撞,都不用费力,就能将敌人一枪穿透。但是,长枪有一个弊端,只有一枪之力。

一旦刺中敌人,就得丢了长枪,再换兵器。

因为枪上挂着敌人,非臂力惊人,根本无力刺向下一个敌人。

三十步,秦重陡然横过棒杆,双臂一叫力“咔嚓”一声,棒杆断为两截。一手持一截,当成了双锏来使。兵器向来有讲究,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战场上多用长兵,比如长槊,足有一丈多长。

兵器足够长,就能先一步击伤敌人。但是,也有勇猛善战之人,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