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致命忍耐

未知骑士 午夜笔夫 2234 字 3个月前

这是一只最少一千斤重的雄性棕熊,对于少年的他来说无异于庞然大物,一种无形的压力让他感觉喘不过气来,他甚至能听见棕熊走路时沉重的“咚、咚”声,就是这声音让他紧张的口干舌燥心跳加快,以至于棕熊还没有进入到最佳的射击位置就提前扣动了扳机。

“噌——噌。”

只听前后两次弩声响起,一声是他射出的,射中棕熊的右前肢接近躯干的位置,一声是他父亲射出的,是从左眼入脑的致命一击。

当班达克来到自己的猎物面前,正视这头趴伏在地上都快比自己高的棕熊时,心中不可遏制的涌起一股战栗心灵的恐惧。他知道受了伤的棕熊凶性比平时高出十倍不止,刚才的情况如果没有父亲的致命一击,自己一定会被这头发了疯的猛兽冲过来撕的粉碎,绝无半点逃生的可能,心中懊悔后怕不止。

所以从此以后,每当班达克需要用弩的时候,都会耐住性子,只有目标进入最佳的射击状态时,他才会扣动扳机,命中要害,达成完美的致命一击。

随着狩猎的次数越来越多,一次次的成功也让这种感悟更加深刻和熟练,他的弩技也提升了一个档次,在村里成了名副其实的神射手,后来,他甚至给这种感悟的状态起了个技能名称,叫做“致命忍耐”。

今天在马库斯他们第一次冲锋的时候,他也有用弩的机会,凭着自己的能力轻松射死两三个混混不在话下,可是他知道这样一来很可能惊了马库斯,他们很可能会凭着人数的优势,远远的把他们围住困死,再叫人回德赫瑞姆城召集更多的援兵,那么他们就必死无疑了。

他不是没想过打蛇打七寸,一箭把马库斯射死,这样这帮乌合之众十有八九会一哄而散,可是马库斯这个老江湖看到艾克斯急智下想出的车阵,心里感觉有些不对劲,狡猾的他远远的坠在众人身后督阵,并在混混们身后游移走动,贸然端出弩来射击,十有八九不会命中。

要知道弓弩并不像影视剧里的那么神奇,是个神射手只要瞄准就没跑,那是枪械的射速,弩箭的射速在一定距离上被对手发现很容易躲掉。

如果不能一击射中马库斯,很有可能让对手放弃强攻,退而采取围困的战术,在班达克看来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必死结局。

其实他还是以自己以前行军打仗的经验来判断目前的状况,他没有看见的是马库斯这帮混混根本没有携带干粮,更不知道很多人甚至早上都没有吃饭,已经没有了力气和士气,根本不可能长久的围困他们,而且这些人可以说是马库斯能召集的全部人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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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若是知道这些,在第一波攻击的时候就直接射击了,这样只要射死射伤两三个,就能让这帮混混知难而退,最终溃败逃散,但是他不是马库斯,也不知道他们不能长久围困,所以只能采取最稳妥的办法,出其不意的一击干掉马库斯。

马库斯这边和尤尼兄弟俩人一左一右带头缓缓围了过来,在包围圈离车阵还有10多米的时候,马库斯大吼一声:

“兄弟们杀啊!”

众混混吼叫着一拥而上,杀将过来,一瞬间两边人就接驳上拼斗起来。第一波攻击的时候他们是一窝蜂的从一面攻击过来,这样他们一个人就会面对商队这边两三个人,而这次他们从四周围了上来,这样反过来商队一个人要面对他们两三个人,虽然有车阵的优势在,但是除了班达克和老约翰以外,其他人都是没有干仗经验平民,不是那种常年上阵的厮杀汉,难免心里慌张起来,畏首畏尾的逐渐露出败象。

看见此种情景,马库斯知道已经离获胜不远了,嘴角翘起,露出得逞的坏笑。

经年街头砍人斗殴的他知道,这个时候勇气是最重要的,往往只要有人大吼一声,带头猛拼猛打一阵,就能一举扭转战局从而取得胜利。

想到此这厮也不含糊,一把推开身前的一个混混,大吼一声,提刀跨过车把,向迎面的一个伙计劈了过来,可是他这一生最后一次鼓起勇气的行为也仅止于此刻定格,当他中门大开双手高举砍刀的时候,班达克迅速从车下取出早已上了弦的弓弩,对着马库斯瞄也不瞄直接扣动扳机,使出早已CD时间满格的大——“致命忍耐”,正中马库斯胸口。

“呃哇……!”

他这一生中最后一次的发声,仿佛是个禁锢时空的魔法,竟让双方所有人静止了0.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