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孩子的时候,方协文提出让自己妈妈过来,帮忙一起照顾,胡琳一口回绝,他妈妈年纪大了,老一辈人带孩子不如年轻人讲科学。而且他妈总说鲜族语,她听不懂。
方协文让她学,她用好好的华国人,偏要学什么棒子话干嘛就怼回去。
方协文觉得跟她无法沟通,鲜族也是华国的一个民族,她天天棒子棒子挂在嘴边,粗俗又无知,鲜族是棒子国能比的嘛。
后来公司越来越大时,胡琳对方协文的管控越来越严,甚至偷偷在他手中装了定位器。他跟客户谈生意,晚上应酬,也会遇到她来逮人。
孩子大一点能上小学时,他提出全家搬去京市,理由是京市的教育资源更好。胡琳却像炸了锅,问他为什么非要去京市?京市有谁在?
他们爆发了最严重的争吵,他揭穿了她装定位器,她讽刺他多少年了还记挂着老情人,嘲讽他,用尽全力也扒不上那朵玫瑰。
两个人都没忍住火气,最后大打出手,孩子吓得哇哇大哭,之后以离婚匆匆收场。他最终还是没去京市,他的大本营在这里,去京市不过是他的一个执念。
他现在身家已经颇丰,实现了阶级的跨越,现在他站在她面前,是不是会让她高看两眼。
他想听她夸奖自己干的不错,甚至想听她说她后悔了,后悔没有选择自己。
没多久,他在电视上看到她爱人的消息,那个名字,早已深入他的骨髓。原来他跟自己的差距那么大,大到根本不能挤进赛道。
看着他的满头白发,自己这点还是赢过他的,至少自己还满头青丝,没有脱发的困扰,身边围绕的小姑娘还数不胜数,只是那朵带刺的玫瑰,是他毕生无法得到的。
他也没想到,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再次听到他的消息,他已经死了。死了好啊,死了自己就再也不用自卑了。
他看着他的研究成果,他陷入长久的沉默,死了也不好,死了他也没有目标了。
他去了京市,看到人到中年的黄亦玫,她还是那么漂亮,在人群中还是那么亮眼,他上前跟她打招呼,她礼貌挥了下手就走了。她没认出他?还是根本不在乎他?这个答案,随着黄亦玫走远,消失在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