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盗窃串案(1)

2012年1月初,王志永早上到所里上班,刚交接班结束,值班室就打王志永的电话说:“有两个盗窃现场。”

王志永说:“好的,我让余刚去一个现场,我和邵峰去一个现场。”

挂了电话,王志永看了一下报警平台,王志永对余刚说:“你带辅警到老街21号的出租屋,我和邵峰到永新街31号,现场上要注意发现有用的痕迹物证,下个月就过年了,看有没有串并案的机会。”

余刚说:“好的,师父。”

王志永和邵峰拿着相机、勘查箱等开车去了永新街31号。到了永新街31号附近,先期到达的警辅已经保护好现场了。王志永看了一下永新街31号,一楼是门面房,二楼和三楼是住宅房。被盗现场在二楼202房间,202房间是一室一厅的小户型。报警人称500元现金被盗。

王志永询问了一下报警人唐卫国,说:“你昨晚什么时候回暂住处202房间的。”

唐卫国说:“昨晚我下班回来要十点了,睡觉时是晚上11年,睡觉好门窗都关好的。”

“你的现金放在什么地方的。”

“我裤子口袋里放着500元,睡觉时,我的裤子就放在床位,早上我起来发现裤子掉在地上了,口袋里的现金不见了。”

王志永看了一下门锁是好的,没有被撬的痕迹,王志永看到阳台的窗户被人打开过。

王志永戴好鞋套、手套走到阳台处,看到阳台被人打开过,阳台外面有攀爬的痕迹,嫌疑人肯定是从这边爬进来的。

王志永用相机拍好现场照片,然后将窗帘拉上,用手电筒照在地面上。王志永看到一组从阳台进来后从门出去的鞋印,这组鞋印明显到卧室的,然后出来从门出去的。

王志永对邵峰说:“你戴好鞋套、手套进来帮我拿一下手电筒。”

邵峰说:“好的。”

邵峰拿着手电筒斜照着地面,王志永把比例尺放在鞋印旁边,再用相机把鞋印拍照固定下来。

王志永拉开窗帘看了一下阳台窗户,王志永看了一下窗户棱和玻璃上有明显的纤维手套痕迹。王志永对邵峰说:“嫌疑人可能戴手套的,你给报警人唐卫国做报案笔录。”

邵峰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