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的地方叫做建国路北三巷。”
周保国继续讲说当时案发的基本情况:“报案的人是早晨起来打扫卫生的环卫工。”
陆川已经看过相关的卷宗环卫工人早晨打扫卫生收拾垃圾桶的时候,有在里边捡瓶子和塑料的习惯,这样把这些东西可以收集出来卖一些钱补贴。
就是在打开一个黑色塑料袋的时候,在里面发现了一截断指,所以就报警了。
“黑色塑料袋的来源查清了吗?”
李东林问道。
周保国摇摇头:“强国路二巷里面有不少自建房,这些垃圾都是从自建房里面直接丢出来的,而且里面没有监控摄像头,所以这些垃圾到底是谁丢的,目前还不确定。”
周保国在回答李东林问题的时候,陆川这边已经戴上了手套,开始在垃圾堆附近进行勘察。
东州市刑侦支队并不都是酒囊饭袋,甚至可以说在全省刑侦支队里面,东洲支队的实力都是排在前列的。
案件爆发以后,东州市刑侦支队立即开始行动,对附近的所有人员进行排查,对巷子口两端的监控进行排查。
但是根据圈统里面记录的结果显示,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现象。
当时是大年初二,各家各户都在过春节,街上的人白天比较多,但是晚上非常少。
建国路二巷的垃圾每天会早晨6:00的时候清理一次。
每一次都是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过来,将垃圾箱里面的所有垃圾压缩,然后清理干净。
“我们的监控摄像头里面在案发当时过去24小时之内的所有人员全部进行了一个仔细的排查,但是全都没有什么大的发现。”
垃圾箱里的黑色塑料袋应该是在上次清理完之后,也就是大年初一的早晨清理完之后出现在垃圾桶里面的,否则不会在大年初二的凌晨被工作的环卫工发现。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一定是在大年初一早上6:00之后到大年初二环卫工凌晨出来工作的这段时间把垃圾袋丢到垃圾箱里。
“我们这边把所有住在建国路二巷的人员全部调查了一个遍,但是也没有什么特殊的发现。”
也是周保国等人选择立即向案件上报省厅重案组的最重要的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