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到了这些,难道不这么想?”
“你太极端了。”克雷顿想把手抽回来,但对方力气比他想象中大很多,他不断施加力气,希望在只把手抽出来和立刻与对方打一架之间取得一个微妙的平衡。
“极端吗?”老人反问。
“当然,城市是文明的结晶,失去城市,文明就要倒退了,分散的小聚落没法把力量扭合起来,更没法高效率地进行贸易活动。”
老人的脸上露出失望的神色:“原来你们是这样想的,难怪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克雷顿停下动作:“我们?”
“怎么?你不是孔里奥奈家族的狼人吗?”老人再次傲慢地反问:“你们违抗了自己的本性,膜拜金银,取用的一切超过所需,所以才总是受制于人,无法取得地位。难道你们现在还没有认识到衰落的根源,非要等到大祸临头才知道悔改?”
克雷顿抬起右手,疲惫地抓了抓脸。
“你说的很好,但你看我的眼睛是什么颜色?”
老人盯着他的眼睛:“黄褐色,有些地方的人也叫这种颜色脏水绿。”
“但孔里奥奈家族的狼人有鲜绿色的眼睛,它们和我完全不一样。”克雷顿试着抽出右手,这次很轻易做到了,他指向北方。“它们都在伯达拉比克,那里有座城堡,它们就住在里面。如果不怕死,就去那里传教吧,我祝你好运。”
他是不知道这老人是谁,但要是对方能够说服黑爪氏族归隐山林,那要克雷顿把他当做圣人看待也无妨。
“原来是这样,我之后会去的。”这个老人一点尴尬的反应也没有,他还盯着克雷顿:“也许我认错了人,但你也该好好想想我的话。”
“我会的。”克雷顿说,他离开的脚步越来越快。
在狼人走后不久,穿着白麻布袍子的老人又继续自己原先的行为,他在这座混乱的城市中漫步,观察这里一切使人堕落的要素,直到临近晚上,天色漆黑,他走到一片由黑色铁栏杆和洁净大理石砖构成的街区。
许多枪手提着马灯在这里巡逻,但没有阻止老人通过这里。
他走到一处豪华宅邸的面前,这栋建筑的每一扇窗户都发出光芒,乐器演奏的声音和悠扬歌声随着光芒飘洒出来,美食和酒水的香气也如影随形,仿佛能将这种幸福的感觉也传播给站岗的门童和守卫。
一个银发紫眼的年轻女人不受这种感觉影响,她神色焦急地站在门口,看见老人才松了口气,立刻迎上来。
“格雷戈里长老,晚宴已经开始有一会儿了,巴斯贝先生正等着您呢。”
“不要欺骗我,姑娘。”老人冷淡地说:“我是知道的,你们只在宴会快结束的时间才谈正事,我来的还算早,根本不会有人等我。让我、也让你的父亲再休息一会儿吧。”
“长老,巴斯贝先生不是我的父亲。”
“为什么?因为他没和你的母亲结婚就让她怀孕?”
摩根尴尬地笑了笑,她不再说话,而是转过身示意,门童便为他们推开了那扇富丽堂皇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