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老天!
我恨你!
这本书的书名叫《呵呵!堕入魔道后我照样飞升了!》。
一听就霸气侧漏,扑面而来。
说的是男主是个脆皮大学生,一觉睡醒睁眼,成了异世界一家农户的儿子。
尚在襁褓之中,他扯着嗓子哭嚎只喝米汤不喝奶水。
作为现代人还是成年人的灵魂,他接受不了母乳喂养。
花老爹猜了半天猜出来,给他换了羊奶。
谁知,一个路过讨水喝的乞丐看见,说他是个煞星。
按理说趁着年纪小,干掉是性价比最高的,可冥冥之中,有个叫主角光环的东西保驾护航。
所以乞丐说出了:现在年纪小还能养几年,到了十六岁必须赶走。
否则克父克母,克死全村人,克妻克子。
他父母自然不肯相信,黑着脸拎着扫帚把人赶走。
可隔墙有耳,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没人愿意和他们一家来往。
直到十六岁生日那天,整个村庄被妖魔几乎屠戮殆尽,轮到男主时,他身上爆发一股神秘光芒,彻底反杀妖魔。
男主也算是为他们报了仇,同时因为亲眼目睹人命如草芥,本来就不白的他又黑了。
关于做生意挣大钱的想法,他果断扼杀在摇篮里。
他暗暗下定决心,要活下来,活得好,活得久。
早就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些了解的他,做了一个令他后来庆幸不已的选择——修仙。
于是他不畏艰难险阻,猛兽强盗,风雨交加,愣是咬牙坚持前往九宫门参加收徒大会。
凭借天赋和毅力幸运地拜入九宫门三尊之一的明熙仙尊门下,成了他唯一的弟子。
原以为从此仙途坦荡,事事无忧。
奈何这明熙仙尊不做人,表面清高孤傲,目下无尘,实则嫉贤妒能,还图谋不轨,别有用心。
之所以收他为徒,不过是想杀人夺宝。
之前明熙仙尊下山四处查访,费了一些功夫,终于查探到男主体内有一颗逢生珠,对他用处颇大。
为了获得男主的信任,并且激发那颗珠子迸发出更大力量,明熙仙尊本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想法,豁出去了。
白天当他师尊,晚上当他……
咳咳咳!
这就是打个比方,不要在意这些细节。
总之,明熙仙尊开了个小号,伪装成一名女子刻意接近。
殊不知,这多此一举!
他完全不需要做什么,男主早就对他这小号一见钟情,堪比姜太公钓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