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刺激

攀金枝 萨琳娜 2383 字 1个月前

他到底读了多少书?学习了多少科目?

他就没有短板吗?

王棉不知第几次的在心底哀嚎:

啊啊啊,穿越小说都是骗人的!

谁说背了几首唐诗,就能在古代当才子、文豪,成为一代大牛?

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是后世的文科状元,来到古代,都未必能够通过最初级的科举考试!

所谓诗词歌赋,不过是小道,精通此类别,也不过是见到真正大佬的门槛。

不说跟沈度沈名士相比了,就是在那三个少年面前,王棉就是个“文盲”。

王棉:……已老实!求放过!!

刚刚还迎着太阳、灿烂盛开的向日葵,忽然间却蔫儿了下来。

王姮不理解,却并不妨碍她安慰小伙伴:“阿棉,你也无需妄自菲薄。”

“阿兄他们固然是万中无一的天才,我等庸才却也是独一无二的呀。”

王姮说这话的时候,瞥了眼还在作答的楼彧。

无所不知的沈度确实厉害,而能够回答沈度提出的各种问题的楼彧,亦是天才。

不管他的回答是否正确,他能够听懂先生的问题,其实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毕竟他的年龄摆在这里呢。

虚岁十一,半大孩子。

七、八岁之前还是个不学无术的顽劣小儿。

正经学习时间不超过三四年,就有如此表现,还不足以证明他的天赋?

王姮早就知道,楼彧熊归熊,却是真聪明。

依着他的天分,以及他此刻的表现,定能让沈先生满意。

小主,

所以,王姮才会说,楼彧不需要她“相让”,他靠自己就能通过考核。

她刚才会“举荐”楼彧,不过是以防万一的加个双保险,“顺便”掩盖一下她的不求上进。

她是真不想做名士的学生。

这名头,既是荣耀,也是负担啊。

有沈度这样的学生,王姮若是表现得太平庸,自己会被骂也就罢了,还会连累沈度,让人以为他“老马失蹄”、“错把死鱼眼珠当成了珍珠”!

要维护先生的盛名,她就要努力学习,成为一代才女……她不想!

就这么胖胖的、笨笨的,多好!

她才不要出风头呢。

现在的她,不起眼,即便有人看不惯,也不会刻意针对。

可若是她成了沈度的学生——

王姮敢打赌,自己这安稳、惬意的生活将一去不复返。

不说别的,就是王廪等王家人,都会生出心思,继而算计。

王姮已经对这些所谓的亲人失望,但她不想一次又一次的被刺、被伤害!

她的心,也会疼!

压下纷乱的思绪,王姮继续劝说阿棉:“再说了,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啊!”

“即便如沈先生这样的名士,他不是一样折服于阿棉你的好厨艺?”

王姮这话,还真不是吹捧小伙伴。

经过这短暂时间的相处,王姮已经隐约看出沈度的异样——

这位老先生,似是患有重疾。

可能是大病之后的后遗症,又或者是“心病”。

阿棉就曾经说过,世间有种叫做“厌食”的怪病。

得了这种怪病的人,哪怕最好的美食放在面前,也生不出一丝欲望。

硬要吃下去,还会恶心、呕吐。

时间长了,人会变得格外消瘦,精神也会萎靡。

哦!对!

用阿棉的话来说,那叫“抑郁”。

抑郁症、厌食症,都是心病。

沈度的过于清癯,以及吃饭前的“无声叹息”,都表明,他应该就是患了这种怪病。

阿棉的厨艺太好了,沈度居然吃了下去,并没有异常的反应。

而沈度提出要收王姮为徒,也正是在吃完菜包之后。

王姮禁不住想,这大概就是原因——阿棉的美食,征服了沈名士。

沈先生想要继续“治病”,就要找借口与阿棉长期相处。

阿棉是她王九娘的伙伴,处处以她为尊,沈先生也就想要通过她,名正言顺的、持续的享受阿棉的美食!

PS:考校部分,都是蠢作者的胡诌+百度,亲们看个热闹就好,不必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