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玉衍微微颔首:“衙门最近在招捕快,我便去了。一年能有个十几两的银钱吧,够家里的嚼头了。”
闻言,戚年看住宋玉衍,眼神中有些担心,便问:“可是你去衙门做了捕快,会不会引火烧身?”
宋玉衍摇了摇头,“不会,一个捕快而已,造成不了什么威胁。何况这捕快也不是长久的,只是在衙门当差,没有人会注意一个无名小卒。”
戚年觉得有理。
“这样也好,起码你是好端端站在我面前的。”这是戚年的心里话,她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
宋玉衍干的那些事确实叫人操心,捕快比处理那些棘手的手要轻松些,抓抓犯人、巡巡逻什么的。
“还有一个原因,能随时照顾你的铺子。”
“是了。”
戚年突然觉得做一个捕快还挺好,在衙门当差,认识内部人,又能照顾自己的铺子不被一些地痞流氓骚扰。这可不就是缩小版的锦衣卫指挥使么?只不过,是在县衙里头当差,在县里头巡逻。
换个思路来想,其实也大差不差。
就是这权利嘛,不一样。
戚年想了想,还是锦衣卫指挥使风光,一年到头的银子也多。
但现在能有个捕快当都不错了,毕竟他们一家是被万岁爷流放到这的犯人。
第二日宋玉衍在衙门领了捕快的衣裳就当值了,刘大山看到宋玉衍穿着捕快服,出现在自己面前,差点将刚吃下去的一口肉夹馍吐出来。
“宋宋宋、宋公子?您这是?”
“日后我们就在一块共事了,还得劳烦你教教我。”
刘大山将嘴中的一口肉夹馍咽了下去,很是不解,“您怎么突然当捕快了?这也没啥好教的!宋公子您有一身好武艺,我得跟您学习才是!”
“猎不着好东西了,挣不到银钱,正好衙门招捕快所以就来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