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异能〇四四队:一

被抓来的异能者大骂,端起枪就打。

代号棉卫,第一异能体「钢盾王八」,第二异能体「荤食羊」。

银色生物枪打出的子弹坚硬无比威力巨大,能用步枪的速度打出狙击枪的威力。

棉卫同时拥有羊的视线范围、头骨硬度和巴西龟的骨质和转化为握力的咬合力。

范顺尝试用巨口吞下子弹,然后口里穿了个洞。

另一个也开枪,专门盯着脑袋打,范顺弓腰瞬移,头部避开左右两道枪线,抽蝎刑枪直扎棉卫喉结。

后开枪的异能者胸口伸出淡红色节肢腿,越过棉卫打在枪尖尾部使其偏离轨道,同时一掌按下棉卫的枪,迈过他,手刃砍枪柄中间,一拳打枪中下端。此刻范顺便要抽回蝎刑枪。

那人臂上伸出两根切口相对的半个圆柱体,撞击范顺手背,若非他收的快,真要被这人缴械。

异能者脚步未停,行云流水,迈步肘击范顺喉咙,又抬腿踢其面门。

范顺后撤一步闪躲,打量起这人,平静挑眉:“练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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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耸耸肩:“嗯哼~”

此人代号假蚁,第一异能体「牙红蚁蛛」,第二异能体「蕉衣黄鹈」,第三异能体「泡脓尸化菌」。

范顺撇撇嘴,忽然坏笑。

“你笑什么?”

“谁跟你拼功夫,死吧。”

范顺剩下的眼珠黑白颠倒,猛得背部隆起,浑身肌肉涨大,血肉填充腹部豁口,伸手瞬移十厘米抓上假蚁脖子。假蚁立马抡圆手臂,反关节擒住范顺一臂,一手握拳,上面涌出土黄色扭曲纹路,向范顺面门勾拳。

范顺一爪握住其拳,身形猛涨,披上紫铜板甲,发力便将假蚁的手腕压在地上,血口张开,其中如同贝壳内胆一样的胃喷洒胃液弹出,沾在假蚁背上。

棉卫往一旁逃窜,举枪发射,在范顺身上留下几个弹坑。

范顺抡起变大的邪神枪横扫,把天台上的柱子都打碎,天台即刻坍塌,棉卫撞在墙上,幸好骨头够硬,全方位的视角发现有个柱子要砸下来,立马躲避开来。

假蚁唤出个巨大的鹈头长颈兽像,一头撞在范顺头上,可越是如此,范顺越是用力控制着他,知道手心异样才肯放手。

一看,一手都是土黄色的菌群,不停蚕食他的皮肤,沸腾黄绿色脓疱,流淌脓水。

恶心。

范顺暗骂道,震碎了这一手细菌,还是留下红肿的印记。

血口又一次张开,层层褶皱中暗涌电光。

可不知为何,面对假蚁,恍惚间好似提不起攻击欲望。

假蚁堪堪起身,头上顶起两只触角,两眼漆黑,嘴变成四瓣唇的口器。

红蚁蛛,靠在红蚁部落伪装成红蚁以捕食红蚁的蜘蛛。

触角能拟态与蚂蚁一样的信号,进化以后,能把拟态成多数种族同等的气息。

南兴天在最新的《新竞纪报》中,发表过关于精核的研究报告:

“异兽的本质,是通过进化在‘所有动物都在进化’的更加残酷自然界里拥有存活能力的,加速、异变进化的动物。

一般,动物把自己赖以生存的能力变得更强大,把短板尽量消除,让其加速进化,不被自然淘汰。

虽然看上去是毫无逻辑的基因突变,但除了速度更快和不通过遗传进行进化以外,都意外严格遵守达尔文定律。

而异能,是让动物拥有对抗天敌的能力。人类获得异能,不是直接获取,而是基因借鉴精核的基因,进化出适合自己的异能。

人类的天敌是丧尸,所以异能对数为了克制丧尸而进化。”

「红蚁蛛」触角本来的作用是模拟红蚁信号,进化后的「牙红蚁蛛」触角是为了模拟进化的红蚁群那更复杂的信号。

异能「天择拟态」,是为了让多数对自身有威胁的个体认为自己是同类,从而逃脱,或是捕食。

但对丧尸的拟态效果最强。

因为只有丧尸才是人类天敌。

好似记忆残缺的异样感令范顺格外别扭,脚下这个蝼蚁一样的同族,将枪口对准他头。

若是平时,范顺必定在他开枪前反杀,可现在,他像个啥B一样愣着。

“你是谁来着……”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