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
季末吐了一口烟,然后,把头转向史莱姆。
“枪也行?你那个想要结交的朋友,他喜欢吃枪吗?”
“觉得更喜欢吃子弹姆露。”
季末点点头。
“明白了。我这个人心肠软,最喜欢成全别人的友谊了。”
他想了想,也不知道对谁说:
“这时候不应该来点配乐吗?”
当铺里那台老点唱机自动奏响《友谊地久天长》。
史莱姆一脸感动的看着季末。
“掌柜真是大善人姆露。”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的。”
季末(* ̄︶ ̄)的说道。
萧易彻底无语了。
这货太不要脸了!谁他么脑子有病管你叫过大善人啊!
摆烂了┗( ▔, ▔ )┛,回家了。
“这没我的事了吧?那我先回去了。”
看季末注意力已经完全不在他着了,萧易织着毛衣出门了。
……
现在,大堂又剩下季末和史莱姆两个人了。
“客人您想买枪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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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莱姆点点头道:“想买,一枪崩掉脑瓜子的那种姆露。”
季末在脑子里过了一下目录。
嗯,史诗级的枪在夜裔典当行的仓库里有一些。
不过……
“客人,别怪我多嘴,您的这个手,能开枪吗?”
他目光投向史莱姆那魔芋块似的小胖手。
这蓝胖子连手指都没有,这可怎么开枪?
史莱姆一听,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胖手。
他没说什么,只是——
在季末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那只手开始自动收缩,变形。
很快,就长出修长的手指。
除了质感,那手看起来跟诺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