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拜森今天又在和那个无聊的同事在这邪门的公会门口站岗,而且已经快站了一天了!
当他第一天入职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能有什么大成就,也许自己会成为一个传奇猎人也说不定?
于是他便拿着自己的霰弹枪急匆匆的找人组队。
那时的猎人协会才刚刚入驻不久,而对外宣传的是
付出极小的努力,获得金山一样的回报,这种旗号。
口头上则是说,去猎杀城市里一些东西,割取它们的一部分来换取赏金和荣耀。
单单就冲着有赏金拿这点,附近几个小镇的年轻小伙、无业游民、以及流浪汉和醉鬼,便蜂拥而至。
年轻人尚且不提,大多只是为了钱和同龄人中炫耀的资本,而剩下的…可就是真的奔着钱去了。
由于猎人协会的招人标准实在是……贴合大众。
基本上就是,会开枪,会抡刀,就能任用。
这也就导致了后面一系列的惨剧。
当他们以为自己能带着荣耀和满满一袋的钱币,凯旋而归的时候,城里那些藏在暗影之中的邪魔可有了口福。
当然,也有相当一部分坏东西,从猎魔人变成了猎人魔,他们专门猎杀那些落单的猎人,然后抢夺他们身上的战利品。
单单那一天的死亡率,就差不多赶上了当年的生育率…
为此,当地居民差点把分会长抓去点天灯,然而他们却忘了一件事,敢来这种地方开分会的人会是普通人吗?
那位分会长,带着自己从下面带来的一支猎人小队,一人一根棒球棍,冲到几百号人堆里,与当地居民成功打成一片。
而在那之后,再也没人敢去猎人协会找麻烦,但同样的,也基本上没有了对付邪魔的新血脉。
只留下了那些在与邪魔战斗中侥幸活下来的幸运儿还在坚持,拜森就是那其中一个。
他永远也忘不了他开始狩猎的那一天,那也是他最后一次狩猎。
拜森与其它两个小镇的孩子,差不多16、17岁的样子,拿着父亲的猎狐鼠步枪,(打.22狩猎弹的那种)和一把从商队那里淘来的一把春田步枪(活门式的,南北战争干仗时候用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就这样毫无准备的进入了城市。
先是那个长着狼耳的孩子,他是猎人的儿子,依靠着往日狩猎的经验和天生的好耳朵,他成为了小队队长。
只是为了给家里赚取一些补贴
那个抱着猎狐鼠步枪的孩子,是小镇上木匠的孩子,他渴望通过这次的“冒险”来换取同龄人之间的尊重。
他们就这样毫无遮掩的走在大道上,没有掩护没有隐蔽。
结果就是……仅仅过了半小时,那个猎户的孩子被黯然者从窗户伸出去的头给咬成了两半,鲜血和内脏喷洒一地,溅了两个农家孩子满脸。
他们哪经历过这些?
如同得了失心疯一般尖叫着,子弹和铜丸不要钱一样,朝那扇窗口倾泄着,结果…
只有无能狂怒。
但好巧不巧,尖叫和枪声引来了恶魔犬群,那些头骨暴露在外的,如同被古神诅咒一般的可憎生物,朝他们疯狂的冲过来,所幸…没有食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