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贞永远都不可能忘记,在顾府的那三天是怎么过的。
顾大人根本不是京城里传的那样不近女色,也不是老夫人以为的那样喜欢男人,更不是大小姐和夫人怀疑的那方面不行。
顾大人很行,真的很行!试婚的两晚,只要他回府,她就没有下过床。
刚进府的时候,顾老夫人只隐晦地提了下顾大人是童子鸡,可没有说他是一个很会自学成才、刻苦钻研的童子鸡。
刚开始时,顾大人还略显生疏;
可是当他找到了门道以后,姜贞才知道试婚这活计是真不轻松。
卧房的床柱子是铜制的,擦得锃光瓦亮,完全可以当镜子用。
只要有一点灯光,姜贞就可以从铜柱子,窥见床幔里的全部风光。
第一日,铜柱里有一个刚正的判官,抓住一个懵懂的妖精,用磨人的方式各种探索和惩罚。
那妖精疼得揪紧被子,咬着唇不敢发声。
一个时辰后,判官倒在妖精身上喘粗气,还将带血的元帕收走了。
第二日,铜柱里的判官,比前一日更加熟练,将妖精翻来覆去的惩罚。
没多久,那妖精像是得了趣,化成藤蔓与判官极尽纠缠。
终于,天亮了。
姜贞该回宰相府复命。
看得出顾翦之对她非常满意,临走时说了一堆客套话,还送了她一只雕了丁香花的包金玉簪子。
姜贞想当然地把这簪子看作金主的打赏。
收了礼、谢过金主,头也不回地回宰相府了。
姜贞第一时间回宰相府复命。
张大小姐对试婚结果满意是满意,但是之后看她的眼神就不那么友好了。
姜贞可太了解张大小姐了。
古人云「良弓藏,走狗烹」,当了张大小姐多年的走狗,能不知道她那点心思么?
张大小姐之所以看姜贞不顺眼,多半是因为她睡了自己的未来夫君。
虽然是张大小姐本人要求的,但事后一定会讨厌自己的东西被人用过就是了。
好在夫人很讲信用,痛快地给了姜贞十两黄金和卖身契,并且很委婉地告诉她,以后别在京城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