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拒绝,还一点理由都不给,因为老周怕给的理由越多,越引起施锦兰的重视。
本来惦记着江乐的人都够多的了,现在还多一个检察院,他才不愿意。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
后面任凭施锦兰如何敬酒、如何拍马屁,甚至到最后都卑微的求了,老周同志依然不为所动。
开什么玩笑,就这么一个小宝贝,给你了之后,我的工作还要不要开展了?老子还打算年底的专项打击行动拿到全国县级第一呢。
最后,施锦兰都快要崩溃了,只能说道:“那如果以后检察院有什么案件需要小乐帮忙的话,周县你可不能不放人啊。”
老周笑了,“这个小问题,保证配合。”
施锦兰这个建议可谓是建到老周的心里了,凭借着小乐如秋风扫枯叶的速度,拘留所和临时拘留所也很快要爆仓了,自己都还愁着怎么给他放几天假期呢。
“好的,一言为定,来,我敬您。”
酒杯碰杯,两只老狐狸一饮而尽。
不能够怪施锦兰盯着江乐不放,主要是这三天的时间里,江乐给了她太大的惊喜。
她们原本是需要一名刑侦高手来帮忙的,但硬生生被江乐搞成主导了,后面都是他带领着自己去办理这个案件。
而且江乐的办案能力和思维敏锐性,真的刷新了她对于年轻人的认识,想到这,她不禁想起自家那个上大三的儿子......
过年过节的时候,指着没开包装的牛奶问自己,“妈,这个要送人吗?我能不能拆开来喝。”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啊。
如果自己儿子有江乐一半本事的话,自己这个作为母亲的,就不用那么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