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英俊反映了一下,又说了:“哎,不对,八月一日是建军节,7月1日是马克思诞生纪念日。这下没错了。”
办案人员投来了看大聪明的眼光,接着说了一句:“幸亏你天天学习啊!”
铁子们别笑啊,这就是税务局干部顾衙内的水平。
随着进一步的审讯,他还交代了一些问题。他说他经常带着朋友们回家跳舞,大半夜的关上灯,在家把音乐开到最大声,趁着屋里一片漆黑,男女之间就互相跳贴面舞,一点也不注意形象。
老顾和顾太太看到这一切,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儿子出息了,在男女关系这一方面处理的很好。
这就是他们聚众多人运动的场景啊。同时,他还组织参与赌博等一系列罪行,反正是罪恶多到他自己都数不过来了。
就这样,事情都交代完了,接下来他们要面对的就是审判了。
他们的案子惊动了高层,当时公开报道也不少。不过很可惜,因为年代久远,没有找到审讯过程的信息,只有当时的审判结果。
他们的案子引起了两次抗诉。首先是第一次的判决结果难以服众。
1984年8月1日的时候,黑龙江省检察院向省政法委提出了第一次抗诉。
时间过去四个多月,于1984年12月8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北安市人民法院重审。
4天后,北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只有姚柏龙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案犯的刑罚反而减少了许多,所有案犯无一人被判处死刑。
这下省检察院有关领导也愤怒了,于是再次提出了抗诉。
最后还是黑龙江省省长陈雷介入,才做出了从严处理的决定。
当时陈省长出国路过香港,当面有记者向他提问:“您对北安‘五虎二狼’有何评价?”陈雷回答说:“我们敢抓他们,就足以证明我们敢处理他们。”
至此,才对该案作出了严肃处理。
时间来到1984年12月23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顾英俊、姚柏龙、孙建国、张喜军、刘庆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孙景生、刘军、罗志强、梅日芳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任春达被判处无期徒刑;
其余26名案犯均受到了不同刑期的处理。同年12月28日,北安市召开公审大会,当众宣布案犯们的罪行。
公审结束以后,以郭英俊为首的5人被押赴刑场,执行了枪决。
同时,他们的父辈处理结果如下:任春达的父亲任景荣,因参与包庇遮掩以及知情不报,被开除党籍,同时撤销人大副责任职务,司法机关另行追究其刑事责任
顾英俊的父亲顾国栋,因为纵容亲属犯罪,对亲属管教不严,决定开除党籍,同时撤销政协主席职务
北安市公安局科长刘青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其余涉及该案的21名干部,给予严肃批评,同时责令深刻反省检查。
好了,至此北安“五虎二狼”大案全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