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去仅仅才一个月,杨新海再次出手偷东西。结果这次运气很差,直接被人堵在了家里。当时男主人手里握着镐头,杨新海怕被干死,于是直接束手就擒:“大哥,服了还不行吗?”
本来也就是个盗窃,结果去的就是姑娘报案的那个派出所。你说巧不巧?去了警察叔叔一看:“你小子脸上怎么有个牙印?说吧,到底是谁给你咬了个智能手表的?”
杨新海支支吾吾的也说不出来。
直接把姑娘找来指认不就完了吗?姑娘一进屋就说了:“就是他,就是他!就是他那年企图把我那个的,绝对没错,我给他脸上咬了一口。”
好了,这下人证物证俱在,盗窃加上强奸未遂,还有前些年的一大堆前科黑料。于是,1995年10月份的时候,检察院提起了公诉。这次够他喝一壶的。
结果这杨新海根本不在乎,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听家里人说了,他们村有个乡亲在庭审这个法院当副院长。老杨头已经托人送东西递话了,所以说他很自信,可能压根刑都不会判。即便是判了三五个月,也就出去了。
“我爸是老杨,他给我找人了。”
好了,咱们看看他的自信是个什么结果。
同年的12月19日这天,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杨新海自信从容的往被告席上一站。期间不管公诉方怎么问,他一点都不避讳:“没错,东西就是我偷的。不过我啥也没拿走,我刚进屋就被他们给发现了。另外,关于那个女人的强奸案也一样,我刚伸嘴,她就跑了。这不算犯罪吧?另外,他还咬了我一口,我还没找他赔我钱,不能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法庭才不管你这么多,所有事你都说干了,这还狡辩个屁的!于是审判长宣布全体起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杨新海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我的个乖乖,杨新海当时差点晕过去:“说好的我爸是老杨,你们是不是弄错了?”
不过他也怕加刑,也没敢在法庭上公开叫嚣。接着又埋怨上老杨了:“肯定是给人家送的礼物不够贵重,这人家才没管。我他妈是完犊子了,5年时光,这不要我命吗?”
不过说啥都没用了,很快又被送去劳教去了。判决说完那天,他就跟来人商量了:“大哥,你们判我5年,我表示坚决支持。但是这个劳动能不去吗?你就把我放在看守所,我指定老老实实的不作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