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刚才没找到钱,所以说没什么心情,想着要不然过几天再说吧,接着轻轻走出了门外,还顺手把弄开的门栓给拉了回去。
这次他不知道为啥,没有生气。跑回邢台就想要找个地方大保健一下,爽了几天,果然发现比山东要靠谱,别的先不说,真爱一点额外的收费项目都没有。
好了,既然身心愉悦,那就继续吧。
此时他感觉心情好了,运气应该也差不了,于是再次跑回老孙家动手。上次没害人,并不是他好心,而是觉得这地方他不熟悉,贸然出手容易出问题。
但是那个小女孩,他又想弄一盘,所以说做了精心准备,鞋子提前买了两双新的,鞋码分别是40号和44号。在村里走夜路的时候穿40的,走到目标家换上44的,这就是之前警方误判的原因。
这一次他又故技重施,2003年8月4日的这天夜里,他先是饱餐了一顿他的大补三件套,接着,就在村子附近找了个地方一躺,一直睡到凌晨3点多了才睡醒。
接着穿上40号的小鞋就进了村,路上还顺手偷了一把小斧子。
结果刚到老孙家门口的时候,肚子里一阵翻江倒海呀,赶紧跑去公共卫生间解决了一下。等他倍感轻松的走出来,忽然就感觉不太对劲呀,看来今天吃的东西不太新鲜,可千万别在这留下什么线索了。
接着路边找了一根很长很长的杆子,伸进去一通搅拌。说实话,虽然这件事办的有点味道,但是他的反侦察意识,属实有点东西的。
只不过他就是纯靠猜,当年的侦查水平到什么程度了,他一点不清楚。
就这样,满身臭味的去作案了。他走进屋里,手起锤落,把一家三口全部干掉。因为好久没出手了,这次用力过猛,弄得现场非常血腥。完事后他也没耽搁,直接去了石家庄转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