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朝歌换了身干净衣服,一路到了城外的军营,李朝宗现在恨不得一天时间当两天用,自然没时间和路朝歌叙旧,只是告诉路朝歌去找赵云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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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赵云毅正带着自己那一团人马训练,这一团人马皆是骑兵,而且年纪都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可以算得上是精锐了,这一团人,皆身披铁甲,配长矛一把,战刀一柄,马弓一张,另有羽箭两壶共50支羽箭。
路朝歌站在训练队伍的不远处,看着训练的骑兵,不时的皱起眉头,不是说这支队伍不好,而是这支队伍不是他想要的,他要的是来去如风的轻骑兵,而眼前这只骑兵,严格来说算是较为像重骑兵的,区别只是在于重甲和没有给战马披甲。
路朝歌见到赵云毅,双方见了礼,路朝歌道:“赵団率,我想我大哥已经把事情跟你都说了吧?这次可能是九死一生甚至十死无生,你问问手下的兄弟们,若是不想去的现在退出还来得及,若是临出发在打退堂鼓……”
后面的话路朝歌没说出来,但是赵云毅能听出来,他从李朝宗那里也大概知道了他们这一团的任务,但是路朝歌的话还是引起了他的不满,赵云毅冷冷的说道:“别人我不敢说,但是我这一团的人,皆是舍生忘死的好男儿,你这话说的未免太伤人了些。”
“都是军人,何必整那酸文假醋的事?”路朝歌也不生气,道:“把人都叫过来吧!我知道这次任务你们跟我出去,不服我的大有人在,军中规矩,强者生存弱者滚蛋。你们随便上,打得过我我转身就走,打不过以后我说的算。”
“好,你算个爷们。”赵云毅是那种最传统的军人,他奉行的就是强者生存这一套,他之所以服李朝宗,是因为李朝宗在练兵上的本事折服了他,至于路朝歌——命令他会服从,但是他心中肯定不服,毕竟你一个十二岁的毛头小子,就想着这会这帮精锐,换成任何人都不会服气。
不多时,一团兵马集结完毕,路朝歌迎面而站,大声道:“我知道你们心里怎么想的,大家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的爷们,我在这叽叽歪歪的屁用没有,那大家就打一场,我跟赵団率说了,打赢了你们这段时间听我指挥,我想办法让你们都活下来。打输了,我转身滚蛋,各位以后见了我路朝歌随便骂,我还一句嘴我就是个王八。”
说着,路朝歌将自己身上的衣服扒了下来,漏出那算不上强壮的上半身,而此时站在他对面的一团人马已经笑的前仰后合了,只听那群人中有人喊道:“孩子,毛长齐了吗?跟我们动手,你怕不是昨晚上没睡好。”
“就是。”另一个人大笑道:“你还是回家关上门自己玩吧!我怕我们动起手来没轻没重的,在伤了你,到时候我们可不好跟李将军交代。”
下面这群人就是一群兵痞,都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先让他们服一个人,哪有那么容易,而且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孩。
路朝歌也不恼,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