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团队齐聚

最初进化 卷土 1977 字 2个月前

“哦?仔细说说?”

化骨龙嘿嘿笑道:

“丹山派迄今为止也就传了四代而已,第四代最大的才十六岁,所以要起他们的底很容易的。”

“丹山派的创始人叫周山,学了一身好武艺,遗憾的是并没有什么卵用,反而让家里更穷了.”

化骨龙讲的这事儿在古代还真的是很多,拿现代的话来说,那就是高手也缺乏变现的渠道呢,毕竟靠武功/暴力能致富的法子,九成九都写在大清律例里面.

当然,若是生在乱世,猛人习武有成,那就是生来逢时要么留名青史,要么就是开国元勋!

不过若是生在盛世,习武之人最后的归宿往往就是牢房和刑场.

却听化骨龙继续道:

“好在这时候周山入了帮会,然后就开始在长江上混饭吃了,接下来又被有志于控制长江的哥老会招募,算是混出了个人样来,就想要出人头地。”

“恰好这时候其名气越来越大,想要拜师的越来越多,就自建了个门派,最初叫做担衫派,因为此时周山控制的是长江上的布匹生意,需要将一挑一挑的布担上船去,所以干脆就叫担衫派。”

“结果开派之后,周山的势力越发膨胀了,因为而拜在其门下的弟子也都是颇有些能量的,要么家里有钱,要么家里就是地方上能说得起话的,彼此之间有了个这么交流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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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维持平台之间关系的,还是师兄弟这种相当紧密的联系-——大户人家里面,亲兄弟的关系未必都比得上师兄弟呢,相当于是可以进行资源交换和整合,所以担衫派发展得越发蒸蒸日上,这时候就觉得担衫两个字太土了,于是就改名为丹山派。”

化骨龙将这江湖典故如数家珍,信手拈来,果然不亏申城包打听的称号。

很快的,他们就来到了目的地,也是丹山派的总部所在地,这里叫做百望集,意思就是每到傍晚,码头上都有千百人翘首期盼的亲人归来。

这里说是集镇,其实因为处于水路交汇的节点,商业客流十分发达,至少都有二十来家大车店,每个大车店拥有独立的大型牲畜场地,接待百余头牲口的大商队都是驾轻就熟,不在话下。

一到晚上,百望集就在主要的四条街道上点燃数千盏大红灯笼,甚是壮观,甚至还专门有人写诗来赞颂。

据称百望集这里,高峰时期每天消耗的草料都高达七千余担,其繁华程度可见一斑。

而现在政府混乱,在乡下的影响力羸弱,在这样车水马龙,商业繁盛的地方,丹山派在这里乃是说一不二的存在,堪称日进斗金。

今年已经八十余岁的周山依然筋骨健壮,神智清明,虽然还是哥老会的元老,却是属于那种半独立的存在,用行话来说基本上是听调不听宣了。

当然,为了表示自己不忘根本,周山每年年前都会亲赴哥老会总坛去,恭敬拜见哥老会的龙头大爷三江龙,顺带送上五万供奉。

这笔钱对于丹山派来说是九牛一毛,但好歹也是表示出归属的意思。

方林岩两人在这里的码头靠岸之后,也是有些微微吃惊的,因为这么一处运河港口,已经停了差不多百余艘大小船只,繁华程度几乎赶上一些大型港口了。

惯例的,秃鹫每隔十分钟就在团队频道里面发一条信息出来,这样的话欧米一旦看到应该就能回复。

果然,这样的联络方式乃是有效果的,当方林岩三人来到了百望集中央位置的时候,顿时就收到了欧米的回复:

“你们终于来了!”

对于素来都是心高气傲的欧米而言,能说出这句话来,也足以说明她憋屈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