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同学和老师,网络上的评论同样蕴含着沉重和无力感,大家都很同情陈国威。
“这就是我们一直坚守法律吗?催债的跑到借款人家里,当着人家哥哥祸害了别人妹妹,事后还要用刀伤害人家,难道还不能反抗吗?”
“就是,难道只能挨打不能反抗?要不是陈国威运气好,那现在躺在棺材里的就是他了吧!”
“太可怕了,这不就是黑社会吗?最近不是打击的挺厉害,怎么还有这么嚣张的。”
“楼上的大哥,你真以为打击一下就能扫清嘛,这可是个长久的工作。何况有很多都改头换面,比如这起案件的借贷公司,不过是利息收入方式更加隐蔽合理化而已。”
“不管什么样,陈国威也算是正当防卫吧?再不济也是防卫过当,怎么就是故意杀人了,检方公诉难道也这么轻易下结论吗?”
“在下是一位实习律师,我给各位科普一下,你们说的是主观意识,是人之常情。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你想要达到刑法第二十条里面的正当防卫标准,那可相当苛刻的。
首先,你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合理的地点,合理的情况下,才能够行进正当防卫,并且正当防卫行为还不能超出合理限度。
也就是说,从这个案件结果来看,借贷公司那个领头人的死亡,明显超出了最大程度合理限度,他属于…………”
“老天爷啊,如果这么说,那这个二十条的要求也太高了吧?”
“就是,总不能他祸害了陈国威妹妹,又拿着刀要捅人,陈国威反抗却不行,这是什么霸王条款?”
“没办法,谁说现在感性角度来说,陈国威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大家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都是他自己说的,他比你不能证明那把刀的来源。
还有就是他妹妹被祸害这件事,也是他自己说的,过后他们并没有做鉴定,但是他杀人那几个借贷公司的随行者都看到了。”
“完犊子了,这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我都不知道该相信谁了?”
这起案子的社会热度非常高,尤其这几年网络的传播能量,加上今年抖抖等平台的崛起,让自媒体也爆火起来,所以这个事被彻底推上了风口浪尖。
整个大众的舆论导向也跟墙头的草一样,摇摆不定,不过大家最关注的点还是整体案件的定性,究竟申诉之后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判正方防卫。
这也是现在最大的争议之一,毕竟不是人人都熟读法律条文,所以普通老百姓就是觉得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