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席之豪华,自不待言。
吃完饭,福克斯满意地躺在的吊床上,感叹道:“这才是人生啊!”
这一行过来,福克斯虽然胆大妄为,但他不是没有压力,毕竟距离遥远,变数太多。
现在到了尼洲,他才轻松下来。
明天,把人交给基恩,就算人货两清了。
看着桑彦披着一件尼洲人常穿的长袍,正襟危坐,福克斯道:“亲家的桑,基恩博士说你学习内功,功夫深不可测,一路过来,我也没有看出你有什么特别。”
桑彦淡淡道:“我一般不出手,出手就要人命。”
福克斯大笑道:“那就是你们华夏国所说的术高莫用哟,在我看来,你们华夏国的功夫,都是花架子,不堪一击。”
桑彦道:“你们奢比斯的拔枪术,最擅长对付妇女童,在我看来,也很稀松。”
福克斯眯起眼,道:“小子,你很狂啊,要不,比试一场。”
“只怕你没有胆量!”桑彦一路被铐着,心中不免有些火气,决定给福克斯一点颜色瞧瞧。
“我没有胆量?”福克斯招手,喊来一名护卫:“罗德曼,听说你从小在西部长大,拔枪速度很快,来教训他一下。”
不过,普拉姆利已经走上前,道:“还是我来吧,我不仅是狙击手,论拔枪决斗,我可没有怕过任何人。”
“好,注意别把他打死了,基恩博士还要这个人。”福克斯道。
两人退后,相距三十米。
桑彦的左手被铐在铁栅栏上,谨防他逃跑。
“需要铐着吗?我的枪下,没人跑得掉。”普拉姆利道。
“不要大意,小心为妙!”福克斯看两人站定,道:“准备——GO!”
砰!
普拉姆利仰面倒下,额头上多了一个洞,他的右手紧紧地抓着手枪柄——枪还在枪套里。
“不过如此!”桑彦吹吹枪口,戏谑地将枪依次对准福克斯和他的护卫,道:“其实我的枪比拳头快。”
福克斯感觉背上全是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