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立马保证肯定不负二娘子所望。
三天后,让杂货行代买的两副小蒸笼终于拿了回来,这三天里,苏若锦手把手教二人手艺,最后做的非常好的一锅送了左邻右舍,也让他们尝尝鲜,有人问起都说这是程迎珍想出的食谱。
为何送给邻人,一方面,自古有言,邻居好赛金宝,二个,也是向周围人传递食谱是程迎珍琢磨出来的信息,拿出食谱做生意,是为了给女儿准备嫁妆,跟苏言礼无关。
什么,这么早就准备嫁妆,才六岁啊,这也太夸张了吧!
一点也不夸张,古人,特别是类宋的大胤,富贵人家,女娃子一出生就开始备嫁妆了,要不然哪有十里红妆之说。
为了苏言礼的仕途,苏若锦能想周全的尽量想周全了,绝不给他爹拖后腿。
做吃食生意,要是生意好,那真是忙人。
苏若锦即便再有心,六岁的身子骨再怎么要强也没办法帮衬,书同与董妈妈两个从早忙到晚,钱是赚到了,可人一点也不得歇累得够怆。
这两人,苏若锦可是把他们当家人的,是要与苏家生活一辈子的。
不行,家里得添人手。
白天中午,程迎珍抱小儿出来晒太阳,苏若锦把想法跟娘说了,“娘,你觉得咋样?”
程迎珍看向一边跟她说话一边拍晒被子的女儿,立即点头同意,“最好买两个。”
买?
正准备跟娘商量雇个多大年纪的女子合适呢,乍一听,苏若锦差点惊讶到失态。
她来自人人平等的现代社会,不管是企业还是私人用工都是雇佣制,买卖人口是犯法的。
再说苏若锦睁开眼时,书同与董妈妈就在苏家了,而且苏程二人并没有把二人当奴仆对待,这么久以来,苏若锦也没意识到这二人是被苏言礼买回来的,是奴隶。
“怎么啦?”程迎珍一边照看儿子,一边还是注意到了女儿的神情变化。
“娘,要是雇人呢?”
程迎珍立即摇头:“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