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3章 他为何成杀人犯?1986年沈阳化学工业学校凶杀案

包括徐功伟、徐克等人在内的技术人员们立即忙碌起来。

送检的棉鞋是一双黑条绒面、胶底棉鞋。与这双棉鞋鞋印作比对的,是从现场提取的犯罪分子遗留在尸体两侧地面上的血鞋印,还有从门板外侧提取的一个血鞋印。徐功伟分析,尸体两侧的血鞋印,可能是犯罪分子在扒被害人的上衣、伪造强奸现场时留下的;门板外侧的血鞋印,则可能是他逃离现场时用脚关门踢上去的。

痕检员将现场遗留的血鞋印与送检的棉鞋分别模拟现场条件,制成实验鞋样本,两者进行比较检验,发现两者种类相同,相同部位的缺损和缝线特征的位置、大小、相互关系都相符,没有差异点。鉴定结论:认定同一,现场上的血鞋印系此棉鞋所遗留。

化验员提取送检棉鞋鞋底沾染的血迹,检验认定,血型为O型,与被害人刘梅的血型一致。

现场勘查中,在大楼北侧垃圾堆的玻璃碎片中,提取了汗液手印。痕检员分析认定,为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所留。其中,食指指印比较清晰,为斗型纹,特征明显稳定。将其与送检嫌疑人右手食指油墨指印比对检验,两者纹型相同,相同部位的个别特征也相符。证明碎玻璃片上的汗液手印系该嫌疑人所遗留。

那把红塑料柄克丝钳子,拔掉柄套,可见血迹。检验认定,血迹是人血,血型为O型,与被害人刘梅的血型一致。鉴定结论:送检的带有血迹的克丝钳子,可以形成被害人刘梅尸体损伤特征。

上述的棉鞋和克丝钳子,都是从同一个嫌疑人的家里搜出来的;油墨指印也是取自其手。此外,侦查员还从他家里搜出了血衣。根据这些确凿的证据以及多人的证言可以认定,他就是杀害刘梅的犯罪分子。

这个人,是化工学校的学生、共青团员肇强。

一名团员,一个平时各方面的表现都还可以的中专学生,怎么竟会成为手段凶残的杀人犯呢?

这是一幕不该发生的悲剧。

悲剧的序幕起自1月23日夜。

期末考试快到了,已是晚上9点多钟,住校的学生还有不少人没去就寝,在教室里紧张地温习着功课。

学生小刘虽然也在温习功课,但他却另有所思。当他和同学小李从四楼下来,走到三楼教务科门前时,见走廊里寂静无人,一种强烈的欲念使他停住了脚,试着推了推教务科的门。门在里面闩着暗锁,外面没上锁……他的心一动,悄声对小李说:“试卷就在这间屋子里,咱们……”

小李会意,没表示反对。试卷对小李也是有强烈诱惑力的。如果能事先知道明、后天考试的试题,到时候肯定能“答”出好成绩来。咦?他们再仔细看,门上面的上亮子玻璃没有了,难道已经有人捷足先登了吗?

忽然,他们听见西侧的厕所里好像有响动。小刘进去一看,是戴着一副高度近视眼镜的同学肇强蹲在里面解大便……

大约11点时,邪念不泯的小刘又把小李叫到三楼去偷卷纸。小刘脱下了羽绒服,看样子是要钻上亮子。小李替他拿着羽绒服,躲进了厕所。过不多会儿,小刘说:“门打开了……”接过了羽绒服。小李不敢久留,上楼温习功课到午夜,然后回宿舍睡觉了。

正睡间,有人悄悄把他叫醒,睁眼一看,是肇强。肇强神色诡秘地说:“他(小刘)叫你去。”

小李随肇强来到小刘的住处,看见小刘和肇强手里都拿着偷出来的印着电工课等试题的卷纸,心中大喜,赶紧抄下试题,又试着答了一阵,到下半夜3点才回到床上。他这时才明白,肇强也加入了小刘一伙,怪不得他那会儿蹲在厕所里……他是团员,化学课的课代表,难道他也干这个?教务科上亮子的玻璃……

难怪小李感到纳闷儿,其实,肇强即使不偷卷纸,期末考试成绩也是不成问题的,因为他平时的学习成绩一直是中上等。

是虚荣心使肇强走上了邪路。他想取得优异的成绩来换取老师、同学还有家长的满意、羡慕和赞许。

1月23日夜里,他就伙同同学小刘、小李到教务科偷出了第二天要考试的试卷。这一次,他知道期末考试的卷纸还会放在那里。这两天,他脑子里一直萦绕着偷卷纸的念头。现在,有了小刘成了帮手,他的胆子更大了。

他们偷出卷纸后,不仅自己心里有了底数,还把试题内容偷偷传告给要好的同学。不用说,次日考试时,他们答得都很好。

小主,

25日晚饭后,小刘和小李都去机电学院看电影,叫肇强时,肇强借故没去。他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