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却说,唯有我是不同的。紧接着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相信神的存在吗?”
我感到颇为无趣,以为这又是教会哪里找来的戏子。我拒绝,并与他告别。而就在我站起身前,他做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
他向我展现了神迹。
通过一件法器。没错,就是我所执着的、终于回到我手中的那件。至于我看到了什么,我们又说了些什么,我不便多说。这比我无趣的童年更加枯燥,只会浪费各位的时间。但每句话,我都一字不差地烙印在脑海中。
毋庸置疑,那是与神明比肩的力量。我这样说,是因为我确信他还是凡人之躯。那一刻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也许神是存在的。但,不是那些人希望我承认的神。更有趣的是……
“神迹”可以被呈现,就证明它是可控的。
可控的事物,都是可以被利用的。
那么人人都有能成为神的机会。
小主,
即便如此,莫学者也并不以神的身份自居。他说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研究者而已”,但他需要我的“帮助”。我不知我能帮到什么,在“神”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上,我们也不曾在一夜间就达成共识。但他无疑解救了我,让我那沉睡在暗无天日的枯井中的心重新开始跳动。
“我被关在这里。”我说。
“你知道的,离开的方法。你一直知道。”
第二天,我便告诉教会,我相信神是存在的。我相信祂的恩泽,相信祂能让神力的光辉有机会沐浴在任何人的身上。
我从未想到离开是这样轻易的事,也从未想过,自由的空气竟如此甘甜。兴许我在泥沼确实睡了太久。他留下了联系方式,我设法找到了他——用了几年。毕竟我不希望见到这位引路人时,我所表现的仍和在疯人院里一样落魄。
再后来……你们也知道了。我有着与生俱来的经济头脑,并且趁政策之便搭上出海的船只,一步步混上去。正常人比疯子好懂太多,和人打交道从来不是难事。我为他贩卖、运输必要的货物,偶尔也带人进进出出。我们经常聊天。虽然很多话题我仍不明白,但我知道,他距我们见面取得了更多非凡的成就。
我知道他都做了什么。可在探索神性的航路前,人性的动荡不值一提。
直到他突然死去,而我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