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介绍之后两人只是微笑着各自点了饮品后,等服务生把他们要的咖啡送完退走以后,刘宇盛才主动开口道:
“我目前在S·M公司练习,准备跟公司签经纪合同,这次请您过来我主要想了解一下关于半岛明星合约的问题,您能帮我介绍一下么?”
既然想咨询问题,自然没有隐藏的必要,于是刘宇盛坦然地问道。
“哈哈!那你可找对人了,我们和S·M娱乐勉强也能算做是竞争对手呢,我可是非常了解他们的,S·M娱乐的专属合约期限是根据签约艺人的个人情况和公司的经营策略而定,之前的签约时间都在12年以上。”
“也就是这段时间闹得比较大的奴隶合同,这些合同通常涵盖偶像的所有一切活动,包括音乐制作、演出、广告代言、电视剧和电影工作等。”
也许是怕以下介绍太多他来不及吸收,稍作停顿后韩律师又继续介绍道:“公司确保可以在这段时间内为相应的艺人过度宣传,提高品牌价值。但是同时,艺人也需要在年限期间无条件地完全服从公司的宣传和演出要求。”
刘宇盛思考了一会儿,然后问道:“我不太想签长约,最好在3年左右,有什么办法么?”
韩律师微笑着回答道:“如果你觉得合约中的条款与你自己的需求不符,可以不签署定制化的合约,虽然细节可以调整,但时间上差别不大,因为那样做既影响行规,又不利于公司的管理。”
见刘宇盛并不太满意,他又接着补充道:“有个在公平贸易委员会工作的前辈前几天对我说,合约时长的政策近期会有比较大的变动,即使已经签过合同的艺人服务时限也会根据新规大幅缩短,最终可能改为5-10年,但最后还要看娱乐公司与政客的博弈。”
“从目前来看,首次签约估计会控制在7年之内,续约不得超过首次签约的一半。”
缩短签约时长的事,刘宇盛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间改的,但他知道最后的结果就是七年,看来这位律师的消息还算比较灵通。
不过七年对他来说还是太长了,而且半岛真的推出了这个七年之约,也并没有抑制住EXO的出走,到时候他还是一样尴尬。
刘宇盛对这样的答案自然不会满意,于是换了个角度接着问道。“如果我不做偶像,只和他们的演员部签约演戏或者签唱片发行合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