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准备进犯长江

早在1841年9月英军从厦门北犯舟山时,英国政府即决定再次增加兵力,进一步扩大侵华战争,以迫使清政府尽快签订一项满足其侵略要求的条约。

清军在浙江的节节失败,更加助长了英国的侵略气焰。

同年11月4日,英国新任外相阿伯丁在给侵华总司令璞鼎查的信中要求璞鼎查向清政府勒索一大笔赔款,但是不能因此而使谈判破裂,或使战争无限延长。

信中还指出,英国政府拟改变原训令中关于长期占领舟山或其它沿海岛屿的打算,之所以如此,主要是考虑到“把这些占有地永久保留在英国国主领域之内,却会使庞大而固定的开支随之而来”。

而且会使英国人“在政治上同中国人发生更多全无必要的接触”。

它吞不下中国这块大肥肉,特别是害怕占领中国领土后,引起中国人民长期的反侵略斗争,正是其侵略野心不得不稍加节制的根本原因。

基于上述各点,英国政府决定从英国、印度增派陆、海军来华,以期通过“决定性的战役”,尽早结束战争。

由于这些军队是陆续抽调增运来的,需要时间,所以,从1841年10月起,侵华英军有半年多时间停留于浙东地区,没有大的军事行动。

在此期间,英国侵略者为寻求尽快实现其侵略目的之途径,对中国的政治、经济、地理等情况,作了进一步的调查分析,认为:

北京虽为京师要地,但比较贫瘠,清政府的物资银财主要靠南方各省供给,并经由运河输送。

如进攻北京,清政府必迁都于更远的内陆,届时难以找到谈判的对象,势必迁延时日,达不到迅速结束战争的目的。同时,清政府正全力加强北京一带防务,对长江的防御则未予重视。

只要沿着长江攻入江苏、安徽,占领南京,控制大运河,并占领乍浦和上海,扼住主要的航道,清政府就无法拒绝英国的各种要求,这样,“不但所有作战的实际目标可以迅速达到,而且可以产生同等深刻的精神效果”。